11月7日,根据环保部公布的《“十三五”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方案》,到2020年,我国要全面建成环境空气、地表水和土壤等环境监测质量控制体系。根据方案,2016年底前,上收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事权;2017年,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地表水和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监测质控技术体系;2020年,全面建成环境空气、地表水和土壤等环境监测质量控制体系。
返回
上一条:环保部:2018年将环境损害赔偿改革推向全国
下一条:新修海洋环保法加大对污染海洋环境行为的处罚力度